一、规则出台必要性
近年来,在度夏度冬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山西已出现晚高峰正备用容量严重不足的情况。根据山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达80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装机占比达50%,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占比达60%以上。随着十四五规划的落地,新能源大量接入,将进一步加大发电波动性,系统顶峰面临较为紧张的局面。为充分挖掘发电顶峰能力,保证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充足,山西能源监管办结合实际,编制印发了《山西正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市场规〔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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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过程
2022年10月启动,经与电力调度机构和华南理工大学进行多次交流研讨,于2023年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3年1月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山西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共征集12条意见,经与相关单位充分交流研讨后,采纳7条,部分采纳1条,进一步完善规则内容。
2023年5月,通过法律审查和公平性审查,经山西能源监管办专员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特点
一是参与市场主体广泛。除燃煤、燃气等常规机组外,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用户可控负荷和具备调节能力的新能源场站均可参与备用辅助市场。
二是直接实行了市场化模式。不再通过“两个细则”以固定模式和价格补偿正备用辅助服务费用,而是采用市场化竞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提供正备用辅助服务并获得收益。
三是与其他市场进行了较好衔接。厘清了与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和其他辅助服务市场在交易申报、交易时序等方面的衔接关系,明确各类市场独立结算的机制。
四是分五个时段组织交易。为提升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灵活性的同时提升晚高峰时段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保障高峰时段备用充足,全天分五个时段组织开展,并适当提升高峰时段报价范围,降低低谷时段报价范围。具体时段及限价划分为:低谷00:00-06:00、12:00-16:00,0-10元/兆瓦;平峰06:00-12:00、21:00-24:00,0-15元/兆瓦;晚高峰16:00-21:00,0-100/兆瓦。
五是采用了中标申报价格结算机制。为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降低市场力风险,边际出清后,按照市场主体中标申报价格进行结算。
六是建立了常态化监测与考核机制。调度机构开展常态化监测和不定期抽检,单个时段内各15分钟的平均响应不足率大于5%时取消该时段补偿费用,一个月内取消补偿时段数达3个及以上的,取消全月补偿费用。
七是新型储能暂不参与费用分摊。为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引导新型储能参与正备用市场,市场初期,新型储能暂不参与费用分摊,补偿费用由批发市场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含火电和新能源)各承担50%。
八是设置了一定的执行缓冲期。为便于市场主体及时熟悉市场规则和交易流程,本实施细则规则5月6日印发,设置6-8月三个月执行缓冲期,9月正式运行。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督促调度机构加快完善正备用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确保9月份具备正式启动交易条件。同时,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完善规则条款内容,保障市场交易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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